第三部分| 8 -港口导航

8.1 -一般

8.1.1 - 权限

在港口范围内的航行/移动必须事先得到港口当局的许可。

8.1.2 -航海出版物

船只前往端口面积必须在纸张格式或者具有上板,一个足够的范围相关的当前区域航海图和其他航海出版物(如光列表中,潮汐表,导频书籍等)的SOLAS或批准的电子形式。这些图表和出版物必须是最新版本,并保持更新关于通知颁布了该地区航海及其他事项。

8.1.3 - 固定位置

在进港前和领航期间,船舶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定位。

8.1.4——vti

一个VTIS站安装在Das端口控制室,监控端口内的所有流量。VTIS操作的细节见第11.2节。

8.1.5 -海上作业天气参数

8.1.5.1 - ADNOC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风速限制(Kts)

泊位 风向 暂停停泊 暂停操作货物 断开装卸臂 UNBERTH
ADGAS 4 EASTERLY(005 - 155) 15 20. 20. 25
ADGAS 4 西风(155-005) 25 35 35 40
ADGAS 5 EASTERLY(005 - 155) 15 15 15 20.
ADGAS 5 西风(155-005) 20. 20. 20. 25

8.1.5.2 - ADNOC离岸码头-风速限制(Kts)

泊位 风向 暂停停泊 暂停操作货物 断开装卸臂 UNBERTH
SPM 3 / 6 任何 25 35 40 PPA /最终决定权

8.1.5.3 - ZIRKU终端 - 风速限制(KTS)+波高度限制

泊位 WIND /波向 暂停停泊 暂停操作货物 断开装卸臂/ UNBERTH
SPM A / B / C 任何 25 30. 35
SPM A / B / C 任何 6英尺 9英尺 10英尺

以上参数在夜间操作时可进一步降低。

8.1.5.4 - MUBARRAZ终端风速限制(Kts) +浪高限制

停泊,但─SPM 暂停停泊 暂停操作货物 断开装卸臂 UNBERTH
风速(任何方向) 25 35 40 按要求
浪高(任意方向) 5英尺 8英尺 10英尺 按要求

要明白,上述的限制是指导仅供参考,下面的促成因素应考虑作出任何业务决策之前,这是非常重要的:

  1. 海况(涌浪,波)
  2. 拖轮动力,运动和拖轮船长评估情况(安全位置)和工作条件的评估。
  3. 船条件(发动机,方向盘等)
  4. 停泊的船只
  5. 在所有情况下,情况的评价要进行之前的任何决定恢复到上述参数和受试验决定。
  6. 测定:风速计(在海里)保持在该特定风速或以上不少于5分钟。
  7. 如果船舶已经在航行中,能见度下降,继续通过或继续前往锚地的进一步行动,应根据引航员和船长的讨论。
  8. 导频传输操作应当中止,如果导频登机是困难的,因为高溶胀或任何其它恶劣天气条件。

8.2 - SPEED

8.2.1 - 一般

  1. 在锆石港和木巴拉兹港内航行的任何船只/船只的最大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速度,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15节。
  2. 在航道内航行的船舶不得超过12节航速
  3. 船舶应当符合设置了由PPA和修订的UKC政策。
  4. 在确定最大速度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最大吃水
    2. 龙骨下最小间隙
    3. 船舶负载状态和响应
    4. 能见度,天气和电流
  5. 在拖船的协助下,船舶的速度不得超过4节,在任何给定的时间。
  6. 虽然传递和防波堤的范围内,任何船只的速度应不超过5节。
  7. 飞行员在开始和/或下车时速度不得超过4节。
  8. 由监管局或港口营办商拥有/经营的船只可获豁免上述限制。

8.2.2 - Mubarraz方法-速度限制

附近的管道

速度应限制在最大8节的一英里程序和用于超出浮标一英里(1)为42” 海底管道位于1.5米上述海底上ADNOC离岸和交叉油轮通道浮标(2)之间的海底管线CFP和Mubarraz岛。

管道的位置

一世。附近的1号浮标,位置约。Lat.24-49.44N,Long.053-17.29E

II。附近的浮标10号,位置约。Lat.24-29.95N,Long.053-40.40E

其他地区

领航员/装货主任登船后,船舶能以航速航行至7号浮筒,然后应按领航员的指示降至港口航速。

8.3 - UKC

  1. 穿越海底管线

    当跨越任何海底管道时,所有船只和艇只必须确保在龙骨间隙为3米的情况下保持最小的动力。如果在特殊情况下,船舶、工艺品或钻井平台需要跨越管道的龙骨下间隙小于3米,详细过程等操作提前报港长,穿越只能继续获得书面许可后,在这种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动态下的龙骨间隙可能会减少到小于1米。

  2. 在端口限制和通道内导航

    Vessels may enter or leave port at any time during the day or night subject to limitations on the minimum dynamic under keel clearance, i.e.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effect of extreme adverse weather conditions, ship’s sinkage due to effect of squat at the prevailing speed, bank effect, ship size & load condition, list and trim.
    为确保航道的安全,所有进出港口的船只均须保持以下最低的龙骨净空动态:

    一个 高达100,000 SDWT 0.92米/ 3英尺
    B 高达250,000 SDWT 1.22米/ 4英尺
    C 高达350,000 SDWT 1.52米/ 5英尺
    D 超过35万SDWT 1.83米/ 6英尺

8.4 -先行权

除非港长另有指示:

  1. 客船将优先于和高于一切其他船只港口限制内进行导航。
  2. 当两艘船舶同时进出港时,只要符合航行安全或者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驶出船舶对驶进船舶享有优先权。

8.5 - 超车渠道

在渠道超车是不允许的,除非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

  1. 已获港长特别许可;
  2. 适宜的天气及能见度;
  3. 船舶之间保持最大通过距离;
  4. 两艘船正在运行没有任何发动机或转向齿轮不足;和
  5. 两船之间的速度有显著的差异,以使相互作用时间惠斯特传递到最小。

8.6 - 过往船只的

  1. 除非在特殊情况下,经港长事先批准,否则不得在航道内通行。
  2. 端口限制内血管的传递须经,船只通过彼此以安全速度,足以保持转向,最大安全距离关闭,适当的大小和天气,电流和能见度的主要条件。
  3. 领港员应确保驶离任何泊位的船舶过境,并与停泊的船舶保持足够的距离。船舶应以安全航速航行,以免对系泊船舶产生冲击。

8.7 -信号/灯光显示

船舶应当始终遵守《国际信号规则》,按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展示旗帜、形状和灯光。

8.8 - RESTRICTIONS

8.8.1 - 锚/泊位/每港务局说明移

进入Das Zirku港/ Mubarraz港的每艘船舶应占用PPA可能指示的锚地、泊位或系泊处,并应在PPA要求时移至任何其他锚地、泊位或系泊处。

8.8.2 -未经授权的移动

除经港长指示外,任何船舶不得移移或更改所分配的锚地、泊位或系泊设施。

8.8.3 - 无船优先

任何船舶均无权因优先到达或任何其他原因在港口内停泊、停泊或系泊。

注:-锚碇位置已在有关的海军部海图上列出。

8.8.4 - 让快速航标

除属于PPA的船只或代理PPA的船只(在获得相关港口的港务长许可后)外,任何船只或船只不得系紧任何助航标志或浮标。

8.8.5 - 铺设的系泊

船舶不得添加/删除,除非授权海港主或他的副手任何停泊。系泊是受海港主或他的副手检查。

8.8.6 -设置浮标和标志

无浮标,浮标或障碍物应在港口内提出的任何地方以任何理由,除非授权PPA。

8.8.7 - 去除浮标和障碍物

PPA有权删除任何浮标或障碍物自行决定和业主任何性质的,应和了这么产生的任何支出责任的权利。

8.8.8 - 地方之间放淤

所有船舶应被移动或通过这样的途径,手段和使用的器具可以通过PPA下令港内从一个地方扭曲到位。

8.8.9 - 额外停泊

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在次情况下,或在港口大师,形势需要的意见,该船只,除那些为了维护船舶和安装通常需要提供额外的充足的停泊处。

8.8.10 - 强制使用拖轮

所有船舶港内停泊或取消靠泊或移动应当采用拖轮的这种最小数量的服务可以由PPA拖船使用要求是必需的。

8.8.11 - 系泊推出

在海上主要泊位、油码头或货物码头靠泊或不靠泊的所有船只,均会获提供一艘合适的系泊艇(如有需要),以协助系泊设施的运作,以及在海上机动设备泊位的情况下,提升海底装载软管。

8.8.12 - 使用拖轮没有飞行员在船上

如果需要,在紧急情况下拖船服务,不得提供给任何船只没有在船上试点,除了在港务的自由裁量权或。

8.8.13 - 拖轮协助 - 禁用船

每当一个端口拖船被分派到辅助容器中被分解,搁浅,或在需要时无法操纵,通过一些残疾,特殊的拖航费将就该拖船的收费规定。

8.9 -入境船只

8.9.1 - 路由

所有船只都必须遵守TSS。船舶可以通过北或南通道进入,这取决于所访问的吃水/码头,也取决于从Das VTIS收到的指示。

8.9.2 -禁区

为2.8电缆(500米)周围的任何石油端口泊位的任何船舶从事装载或卸载任何石油货物和无血管或船可以在不脱离港务局指令进入这样禁止区域的距离存在禁止区域。

8.9.3——油田

临近港口的船/艇严禁在海底管道附近进入油田区域或锚。

8.10 - 拓展训练船只

8.10.1 - 路由

所有船只都必须遵守TSS。北方或南方的方法可以使用。

8.10.2 - 通知

任何船舶港内船长或代理人应通知端口控制至少提前四(4)小时。出发的通知,并应进一步确认出发两(2)小时的时间。前正准备启航。

8.11 -移动船只

除经港长指示外,任何船舶不得改变所分配的锚地、泊位或系泊设施。过境船只只可在港长指示下操作,而所有此类船只/小型船只在取得港长签发的有关入港许可证后,均可操作。

8.12 - 对接

船舶必须以这样一种方式,他们可以从帆船前方泊位离开,除非这是因为他们的草案或其他航海环境不可能的对接。如果提前航行是不可能的,这应当报告 - 最好是在向港监的办公室。

8.13 -私人船只

8.13.1 -注册要求和申请

每一个私人拥有的船,无论车主是一个公司或私人问题,用于石油的端口范围之内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应在PPA港务办公室登记。此规则适用于用于娱乐或运动和桨,帆或机械方法推进的私人游艇。

8.13.2 - 检验由审批部门

当被要求为公司所拥有的工艺登记,然后ADNOC船舶审批部门应当检查每船来验证:

  1. 它的适航性
  2. 人,包括船员人数,允许携带,
  3. 这船上有足够的救生衣,每人一个,
  4. 该防火和安全设备处于良好的秩序,
  5. 遇险信号,在适用情况下,在良好的秩序。

8.13.3 - 间隙和注册过程

基础检查,球被ADNOC船舶审核部门的成果应被授予在指定时间内,随后船将与各端口的港务局进行注册。

8.13.4 -行动报告

所有的船到的运动内还是外船港是在海港主的自由裁量权。在生命安全的利益,由私人游船游览的每个应当报端口控制给予目标和回报的预期时间,负责人艇应报告抵达后安全返回。

8.13.5 - 附加检查

除了ADNOC船舶检验审核,任何船可以责令提交检查处海港主的自由裁量权的任何时间。

8.13.6 -船只领航

进入港内船不需要雇用引航服务,但可以通过事先申请到港主这样做。

8.13.7 - 船只泊位分配

泊位的分配由港务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