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口范围内的航行/移动必须事先得到港口当局的许可。
船只前往端口面积必须在纸张格式或者具有上板,一个足够的范围相关的当前区域航海图和其他航海出版物(如光列表中,潮汐表,导频书籍等)的SOLAS或批准的电子形式。这些图表和出版物必须是最新版本,并保持更新关于通知颁布了该地区航海及其他事项。
在进港前和领航期间,船舶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定位。
一个VTIS站安装在Das端口控制室,监控端口内的所有流量。VTIS操作的细节见第11.2节。
泊位 | 风向 | 暂停停泊 | 暂停操作货物 | 断开装卸臂 | UNBERTH |
ADGAS 4 | EASTERLY(005 - 155) | 15 | 20. | 20. | 25 |
ADGAS 4 | 西风(155-005) | 25 | 35 | 35 | 40 |
ADGAS 5 | EASTERLY(005 - 155) | 15 | 15 | 15 | 20. |
ADGAS 5 | 西风(155-005) | 20. | 20. | 20. | 25 |
泊位 | 风向 | 暂停停泊 | 暂停操作货物 | 断开装卸臂 | UNBERTH |
SPM 3 / 6 | 任何 | 25 | 35 | 40 | PPA /最终决定权 |
泊位 | WIND /波向 | 暂停停泊 | 暂停操作货物 | 断开装卸臂/ UNBERTH | |
SPM A / B / C | 任何 | 25 | 30. | 35 | |
SPM A / B / C | 任何 | 6英尺 | 9英尺 | 10英尺 |
以上参数在夜间操作时可进一步降低。
停泊,但─SPM | 暂停停泊 | 暂停操作货物 | 断开装卸臂 | UNBERTH |
风速(任何方向) | 25 | 35 | 40 | 按要求 |
浪高(任意方向) | 5英尺 | 8英尺 | 10英尺 | 按要求 |
要明白,上述的限制是指导仅供参考,下面的促成因素应考虑作出任何业务决策之前,这是非常重要的:
附近的管道
速度应限制在最大8节的一英里程序和用于超出浮标一英里(1)为42” 海底管道位于1.5米上述海底上ADNOC离岸和交叉油轮通道浮标(2)之间的海底管线CFP和Mubarraz岛。
管道的位置
一世。附近的1号浮标,位置约。Lat.24-49.44N,Long.053-17.29E
II。附近的浮标10号,位置约。Lat.24-29.95N,Long.053-40.40E
其他地区
领航员/装货主任登船后,船舶能以航速航行至7号浮筒,然后应按领航员的指示降至港口航速。
一个 | 高达100,000 SDWT | 0.92米/ 3英尺 |
B | 高达250,000 SDWT | 1.22米/ 4英尺 |
C | 高达350,000 SDWT | 1.52米/ 5英尺 |
D | 超过35万SDWT | 1.83米/ 6英尺 |
除非港长另有指示:
在渠道超车是不允许的,除非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
船舶应当始终遵守《国际信号规则》,按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展示旗帜、形状和灯光。
进入Das Zirku港/ Mubarraz港的每艘船舶应占用PPA可能指示的锚地、泊位或系泊处,并应在PPA要求时移至任何其他锚地、泊位或系泊处。
除经港长指示外,任何船舶不得移移或更改所分配的锚地、泊位或系泊设施。
任何船舶均无权因优先到达或任何其他原因在港口内停泊、停泊或系泊。
注:-锚碇位置已在有关的海军部海图上列出。
除属于PPA的船只或代理PPA的船只(在获得相关港口的港务长许可后)外,任何船只或船只不得系紧任何助航标志或浮标。
船舶不得添加/删除,除非授权海港主或他的副手任何停泊。系泊是受海港主或他的副手检查。
无浮标,浮标或障碍物应在港口内提出的任何地方以任何理由,除非授权PPA。
PPA有权删除任何浮标或障碍物自行决定和业主任何性质的,应和了这么产生的任何支出责任的权利。
所有船舶应被移动或通过这样的途径,手段和使用的器具可以通过PPA下令港内从一个地方扭曲到位。
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在次情况下,或在港口大师,形势需要的意见,该船只,除那些为了维护船舶和安装通常需要提供额外的充足的停泊处。
所有船舶港内停泊或取消靠泊或移动应当采用拖轮的这种最小数量的服务可以由PPA拖船使用要求是必需的。
在海上主要泊位、油码头或货物码头靠泊或不靠泊的所有船只,均会获提供一艘合适的系泊艇(如有需要),以协助系泊设施的运作,以及在海上机动设备泊位的情况下,提升海底装载软管。
如果需要,在紧急情况下拖船服务,不得提供给任何船只没有在船上试点,除了在港务的自由裁量权或。
每当一个端口拖船被分派到辅助容器中被分解,搁浅,或在需要时无法操纵,通过一些残疾,特殊的拖航费将就该拖船的收费规定。
所有船只都必须遵守TSS。船舶可以通过北或南通道进入,这取决于所访问的吃水/码头,也取决于从Das VTIS收到的指示。
为2.8电缆(500米)周围的任何石油端口泊位的任何船舶从事装载或卸载任何石油货物和无血管或船可以在不脱离港务局指令进入这样禁止区域的距离存在禁止区域。
临近港口的船/艇严禁在海底管道附近进入油田区域或锚。
所有船只都必须遵守TSS。北方或南方的方法可以使用。
任何船舶港内船长或代理人应通知端口控制至少提前四(4)小时。出发的通知,并应进一步确认出发两(2)小时的时间。前正准备启航。
除经港长指示外,任何船舶不得改变所分配的锚地、泊位或系泊设施。过境船只只可在港长指示下操作,而所有此类船只/小型船只在取得港长签发的有关入港许可证后,均可操作。
船舶必须以这样一种方式,他们可以从帆船前方泊位离开,除非这是因为他们的草案或其他航海环境不可能的对接。如果提前航行是不可能的,这应当报告 - 最好是在向港监的办公室。
每一个私人拥有的船,无论车主是一个公司或私人问题,用于石油的端口范围之内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应在PPA港务办公室登记。此规则适用于用于娱乐或运动和桨,帆或机械方法推进的私人游艇。
当被要求为公司所拥有的工艺登记,然后ADNOC船舶审批部门应当检查每船来验证:
基础检查,球被ADNOC船舶审核部门的成果应被授予在指定时间内,随后船将与各端口的港务局进行注册。
所有的船到的运动内还是外船港是在海港主的自由裁量权。在生命安全的利益,由私人游船游览的每个应当报端口控制给予目标和回报的预期时间,负责人艇应报告抵达后安全返回。
除了ADNOC船舶检验审核,任何船可以责令提交检查处海港主的自由裁量权的任何时间。
进入港内船不需要雇用引航服务,但可以通过事先申请到港主这样做。
泊位的分配由港务长安排。